谢然浩
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近日在谈到当前企业自建住房时强调,企业自建住房的政策实际上是一种过渡,从长远来讲,是不能这样搞的。而作为对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益补充,鼓励发展社会型住房合作社,组织城市低收入职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合作建房。此种形式不能以盈利为目的,政府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。有的工矿区、特大型企业,自有土地较多,也可以利用自有土地搞住宅合作社,进行合作建房,但总的还是以城市或区为单位组织为主。(《经济日报》4.2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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